一网搜 登录| 注册

重大项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 > 重大项目


吉林省兴泰钙业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杨家屯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区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2 09:38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9月2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吉林省兴泰钙业有限公司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杨家屯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区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常家村五社(杨家屯)

吉林省兴泰钙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卓

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常家村五社(杨家屯)坐标为东经125度31分19.011秒,北纬43度25分40.292秒项目为石灰岩露天开采(涉及12个拐点坐标,开采标高+374米至+284米)及建筑石料加工项目,全矿总占地面积3678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其中矿区露天准采面积为366800平方米(包括排土场占地面积33000平方米,2个工业广场封闭车间及成品库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洗车区占地面积50平方米)。每个工业广场分别设置1个建筑面积为1100平方米的封闭破碎筛分车间和1个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的封闭成品库。本项目生产设备严格按照环评中表2-7设备情况表进行设置,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建筑石料100万立方米,矿山产品为粗石、中细石、细石和石粉,其中石粉年产量为15万立方米,碎石年产量85万立方米。本项目矿山开采以爆破开采与机械开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爆破采矿采用中深孔爆破方式,数码电子雷管起爆系统,松动爆破方式,对于大于450mm的大块矿石采用液压破碎锤二次破碎作业。项目矿区内不储存柴油,不设柴油库,车辆不在厂区内维修,爆破委托民爆公司进行(炸药、雷管、导爆管不在厂区内储存),总投资4805.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施工过程产生的含有泥浆和砂石的工程废水,经防渗集水池沉淀处理,上清液用于淋洒现场道路,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内易产尘物料封闭管理,禁止露天堆放,运输车辆封闭式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场地内路面及时清扫。

3、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本项目施工期剥离表土排入堆土场,用于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建材边角料和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卖给品回收站,其他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理。

5、生态治理:排土场设置挡土墙和截水沟,在采场地势最低处设置坑底防渗集水池,用于收集采场内矿石淋溶水。本项目需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避免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矿区淋溶水)经厂区内防渗集水池收集,沉淀后全部用于湿式破碎、洗车及厂区洒水降尘(包括排土场、运输道路),废水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排放的破碎粉尘、筛分粉尘及无组织排放的露天开采粉尘、加工工序未被收集的粉尘、装卸粉尘、运输扬尘、燃油机械设备废气、爆破废气。本项目有2条破碎筛分生产线,破碎及筛分工段全部在封闭车间内进行,皮带机均位于生产车间内,生产线1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通过不低于15米(DA001)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生产线2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通过不低于15米(DA002)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车辆运输矿石加盖苫布,降低车辆运行速度厂区内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通过对堆场周围及时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加强设备及车辆的管理,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尾气达标的机械设备,减少燃油设备尾气产生量;选择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间进行爆破,有助于废气尽快扩散,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凿岩机、锤式破碎机和振动筛等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确保环境敏感点处噪声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标准。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剥离表土用于闭矿后生态恢复;防渗集水池污泥全部用于土地复垦。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7、本项目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建设,涉及占用林地的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投入生产,项目闭矿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索亮;复审:尚学成;终审:刘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