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事项
双阳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
2.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依法申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
3.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每人每月1200元
城市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每人每月780元
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每人每月830元
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每人每月540元
4.申请材料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收入证明
(3)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
(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表,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
(2)审查受理
(3)信息核对
(4)入户调查
(5)民主评议
(6)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7)核实审批
(8)公开公示
(9)发放相关证件和特困供养救助金
6. 办理时间、地点
工作日,各街道(镇)社会救助中心
初审:许海阔 复审:赵阳 终审:张敬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