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双阳区吉兴密封制品厂年产5t密封胶条和5t密封胶板建设项目 |
长春市双阳区山河街道办事处新开村九社 |
双阳区吉兴密封制品厂(个体工商户) |
吉林省百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山河街道办事处新开村九社,坐标为东经125度50分55.373秒,北纬43度25分8.813秒,租赁吉林省容德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切割机1台、IJ框式平板定型机4台,厂区地面已全部硬化,占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筑面积为610平方米,包括封闭式生产车间350平方米、办公室80平方米、原料库70平方米、成品库110平方米,危废贮存点在车间内。项目建成后年产密封胶条5t、年产密封胶板5t。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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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在厂房内进行设备安装,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对车间地面进行洒水、清扫,减少灰尘对环境的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作业;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在封闭车间内生产,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定型废气。原料袋装贮存在原料库内,生产过程不添加钙粉等其他助剂,将原料橡胶板切割后的胶条或胶板送至定型机内进行定型,定型过程不涉及硫化工艺,定型机依靠电加热管集中加热,利用热风机进行热风循环,项目在定型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集中收集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排放限值,硫化氢、臭气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车间为封闭车间,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能够满足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录A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臭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车间冬季无供暖需求,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电取暖,生产用热为电加热。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定型机、切割机、风机等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废包装、下脚料分类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桶装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要严格按照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暂存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并编制应急预案,避免事故的发生。 7、本项目禁止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明令淘汰,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不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方面强制性标准,不符合国际环境公约等要求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