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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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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百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27 10:42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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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9月27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长春市百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管家村后管家屯

长春市百丰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吉林省百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管家村后管家屯坐标为东经125度42分19.6335秒,北纬43度39分44.0114秒总占地面积为22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总建筑面积为2035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扩建烘干塔和热风炉,烘干塔由原有300t/d扩建为500t/d,拆除原有1台4t/h燃生物质热风炉,扩建1台7t/h燃生物质热风炉,年用生物质燃料6739.7吨,生物质燃料储存在燃料库中。本项目扩建后年烘干玉米6万吨、年烘干水稻2.6万吨。本项目总投资4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万元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广润水务有限公司(齐家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内易产尘物料封闭管理,禁止露天堆放,施工场地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封闭式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场地内路面及时清扫。

3、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拆卸的旧设备外卖废品回收部门。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及食堂隔油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广润水务有限公司(齐家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热风炉烟气、烘干塔排潮口废气和筛分、输送废气。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烘干塔排潮口废气通过废气角状盒排出进入烘干设备自带废气风道,废气从风道顶部的排潮口排出,从角状盒排出的杂质通过重力沉降落在废气风道底部的收集斗内集中收集;粮食在筛分和输送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在输送机上加密封罩,设备连接处加密封胶,筛分机底部设布袋收集回落粉尘,烘干过程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规定要求。冬季办公室取暖采用电取暖。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烘干塔、热风炉、输送机、扒谷机、风机等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风机安装消声器,管道接口使用软连接,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措施后,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废布袋、筛分机布袋收集的粉尘及烘干塔收集斗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垃圾箱暂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和热风炉炉灰收集后袋装暂存在灰渣库,定期外卖给生产有机肥的企业用作肥料;玉米和水稻中的杂质及碎粮集中收集袋装,出售给附近农户用作家禽饲料。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初审:赵竹影;复审:尚学成;终审:刘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