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双阳区铠程水稳搅拌站项目 |
双阳区鹿乡镇石灰村新立屯 |
双阳区铠程水稳搅拌站 |
吉林博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双阳区鹿乡镇石灰村新立屯,坐标为东经125度37分4.424秒,北纬43度29分7.726秒,总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现状为闲置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50平方米,包括办公室、半封闭料斗仓、石粉库房和封闭式搅拌站。主要建设内容为石料仓(库)1个,占地面积为145平方米,用于堆放各种石料;水泥筒仓2个,每个储存水泥100吨;封闭式石粉库房1个,建筑面积为550平方米,容积为3300立方米。主要生产设备严格按照环评中表2-4设备一览表进行设置,水泥、石粉、石料全部外购,项目建成后年产水稳料7万吨,总投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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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1、废水:本项目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边界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抑尘措施;施工过程中易产尘物料密闭储存,禁止露天堆放;运输车辆封闭运输,施工场地及道路定期洒水降尘;禁止大风天施工作业。 3、噪声:首选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养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车辆清洗废水隔油后与设备清洗废水一起经砂石分离机和防渗沉淀池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混料搅拌粉尘、水泥入筒仓粉尘和无组织粉尘(料斗仓上料粉尘、石料仓粉尘、石粉库房粉尘和车辆运输粉尘)。食堂油烟通过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出屋顶的排气筒(DA001)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搅拌站为封闭式搅拌设备,混料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粉尘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2个水泥筒仓均为封闭进料,每个筒仓顶部各配备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泥入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个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粉尘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石料库采用防雨棚遮盖,同时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合格防风抑尘网覆盖,并经常洒水降尘,石粉卸料在石粉库内进行,石粉库为封闭结构且内置喷淋系统进行除尘,运输车辆封闭运输,厂区内道路全部硬化,每天清扫不少于2次,洒水不得少于4次,所有易产尘物料必须密闭储存,禁止露天堆放,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能够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冬季不生产,无需采暖。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输送系统、潜水泵、电机等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搅拌机设置密闭搅拌楼,输送系统设置封闭廊道,潜水泵和电机设置设备间,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暂存在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防渗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