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长春市交办了第三十一批举报受理信访事项116件(重点案件8件),共涉及190个环境问题。其中涉水问题25个,大气问题28个,生态问题12个,垃圾问题17个,噪声问题50个,油烟问题18个,扬尘问题16个,其他问题24个。共涉及15个县(市)区、开发区和5个市直部门,其中朝阳区19件, 南关区9件,宽城区5件,二道区3件,绿园区16件,双阳区9件,九台区6件,长春新区3件,经开区6件,汽开区5件,净月区10件,莲花山度假区2件,榆树市4件,农安县10件,德惠市3件,市环保局2件,市园林局1件,市文广新局2件,市建委8件,市伊通河管委会1件,市轨道交通集团1件。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所有交办问题,已全部第一时间交办相关地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正在积极行动,立接立办,边督边改,迅速组织核查,依法依规办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