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长春市交办了第三十批举报受理信访事项162件(重点案件14件),共涉及274个环境问题。其中涉水问题35个,大气问题32个,土壤问题1个,生态问题13个,垃圾问题53个,噪声问题60个,油烟问题25个,扬尘问题18个,其他问题37个。共涉及15个县(市)区、开发区和6个市直部门,其中朝阳区26件, 南关区6件,宽城区14件,二道区9件,绿园区17件,双阳区1件,九台区13件,长春新区6件,经开区9件,汽开区4件,净月区12件,莲花山度假区3件,榆树市4件,农安县15件,德惠市11件,市环保局7件,市市容环卫局1件,市水利局1件,市林业局1件,市园林局3件,市建委6件,长春水务集团2件。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所有交办问题,已全部第一时间交办相关地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正在积极行动,立接立办,边督边改,迅速组织核查,依法依规办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