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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公告(法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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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裁双阳第7号
发布时间:2023-12-21 08:22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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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双阳支行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2018】吉0112执恢309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拟申请转移的不动产原权利人刘晓伟坐落于长春市双阳区长山路东,双国用(2013)第011200077号土地使用证 ,因原土地使用证书无法收回,依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对上述土地使用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长春市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 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