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萍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2020】吉0112执恢226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拟申请转移的不动产原权利人徐嘉璐坐落于长春市双阳区长山路西,吉(2017)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5369号丘地号为13-1/155-1(111),建筑面积/分摊土地面积362.08/227.74平方米,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
因原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依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对上述不动产权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长春市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