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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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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2024】双阳第38号
发布时间:2024-12-23 13:16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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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国东因保管不善,将双阳区国用(2007)第010002244号土地使用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国东           

  2024年12月23日          



初审:武丹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