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长生因保管不善,将双阳区三鹿厂用地面积189.08平方米,建筑面积54.18平方米,东3米道南7米道,西0米陈瑞华,北三米道土地使用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许长生
2024年12月23日
初审:武丹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