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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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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4】双阳第33号
发布时间:2024-11-19 09:45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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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飞因保管不善,将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418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飞       

  2024年11月19日      

  

 

 

 

 

 

初审:武丹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