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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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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4】双阳第23号
发布时间:2024-09-18 09:11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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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凯因保管不善,将吉(2017) 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8668 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李凯 

  2024年9月13日 

 

 

 

 

 初审:赵飞飞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