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 1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双阳区鹿城大街88号
联系方式:84221046
不动产权利人 |
宋占奎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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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
双阳平湖街道林家村九社 |
不动产单元号 |
220112002009JC00002F0001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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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性质 |
批准拨用宅基地 |
不动产类型 |
土地、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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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面积 |
土地面积 |
270 |
不动产用途 |
土地用途 |
农村宅基地 |
房屋面积 |
90.89 |
房屋用途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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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成年份 |
2014 |
房屋栋号 |
13-17/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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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砖木 |
不动产证号 |
双集用(2014)121000035 |
公告单位:长春市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