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双阳区档案馆向社会开放部分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广大公众可持有效证件进行查阅。
开放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地址:区档案馆一楼阅览大厅(滨河大路2123号)
联系电话:0431-84220739
特此公告。
长春市双阳区档案馆
2024年12月3日
初审:祖克民 复审:谭长利 终审:张长友